2008/1/25

靠行費改為擔保品

賣方加入商店時所付出的「靠行費」,這名詞用得有點不太精準。靠行費這樣的講法似乎應該是某種以價制量的規費且單次發生不可退回,但在 OMT 內的靠行費可在陳列契約中止時退回予賣家。有這樣的設計,主要是讓店家可以在賣方與買方兩造間有交易糾紛時,於本金額內協助買方爭取權利,以避免賣方的失信行為損及店家商譽。

因此,建議這個名詞可改為「保證金」,或用 securitization 擔保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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