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29

Adobe AIR 的應用可行性

先前 Micromedia 的 Flash Communication Server 與後繼的 Flash Media Server 首開了藉由 Flash 技術進行 streaming / tunnel communication 應用可行性的新視界,並發佈 Flex 等利用互聯網用戶瀏覽器上普及率超高的 Flash 作為客戶端元件,作為桌上應用程式的技術。在 Adobe 併購 Micromedia 之後,最近則提出了 Adobe AIR 的跨平台桌面應用程式,可將網站服務從瀏覽器中移轉 (得要重新開發) 至桌上應用程式。

OwnMyToday 是否有必要另開發 AIR application? 這得取決於 OMT service 是否有必要常駐在桌面上,讓用戶時時回頭關注。很顯然地,上面這個問題的答案是 Yes,OMT 服務的核心關鍵在於提供用戶彼此「搶標」溝通權,既然是搶標,就有隨時了解狀態的需求。當然,我們也可以利用 IM 技術將投標的即時狀態和通知藉由 MSN, GTalk, Yahoo! Messenger, QQ 等系統的官方或非官方 API 傳遞給用戶,但與其如此費工與這些系統介接,然後不斷擔心各個 IM 系統版本變遷相容性問題,不如自己利用 AIR 開發一個小型軟體,作為 OMT 客戶端的程式。

這個軟體也可以作為得標者與售方兩者間的溝通訊息管道,較之以 Email 問答更有即時效果。我們應同時併存允許售方設定以 Email 作為溝通管道,或以 OwnMyAIR (暫定這個軟體的名稱) 作為可/得的溝通方式。

這種做法若得到用戶認同,有可能在現行的 IM 軟體之外,另外建立一種根基於 SNS 社群所衍生出來的即時訊息溝通軟體。假若成真,則 OMT 的發展將會無可限量。

2008/2/28

虛擬點數可否移轉的探討

虛擬點數應該具備實際獲益能力,譬如換取小禮物等獎勵,才能誘使用戶經營拍賣市場。用戶註冊帳號時,系統贈與100點(?)的虛擬點數,為了避免用戶藉由大量註冊帳戶刻意炒作,原本是不允許點數移轉的行為。但考慮到商業市場自由機制,愈開放各類交易行為愈能夠活絡買賣人氣。且參考 funP.com 的點數移轉機制,並沒有導致影響系統機制的重大弊端,於是開始思索虛擬點數可否移轉,與移轉時如何避免炒作歸戶的情事發生。

目前能夠想到的方式為,將點數分作不同幣別。相關規則如下:

  1. 註冊時贈與的點數稱為 OP(Own-Point),日後能夠以現金向系統購入的點數亦屬這種幣別。
  2. 交易獲得的點數(買方權利金或商店抽佣)稱為 MP(My-Point),兌換贈品時應以此種幣別為限。
  3. OP 與 MP 間的匯率固定為一比一,MP可兌換為OP (但沒有意義,除非給予匯率優惠,例如 1:1.05),OP 不可兌換為 MP。兌換時應抽取定額系統手續費。
  4. 系統於交易扣除帳戶餘額時,優先扣抵 OP,二者合計為帳戶金額。
  5. 加入經驗值設計,用戶的特定行為,包括投標、得標、售出、靠行、開店、被靠行,都給予經驗值若干。經驗值亦同時納入領取禮物的條件之一,以避免非熱衷玩家短期獲益,失卻鼓勵玩家的意義。

2008/2/26

TimeBucks 的服務交換和虛擬貨幣

Mr.6 今日寫了一篇 關於TimeBucks 的文章,裡頭講到 TimeBucks 的功能主要在於讓會員彼此交換服務,賺取虛擬的時間元。這個概念有點類似 OMT 虛擬貨幣與競標一天通訊權,先記錄下來日後再研究。

2008/2/25

Web 2.0 唯一的商品是「人」

陽光馬戲團 網誌中看到這段:

更簡單說,Web 2.0 的商品只有一個,就是「人」。1.0 時代,我們需要內容專家來幫我的經營早期的網路公司;Web 2.0 時代,我們需要的則是社會學家,指引我們如何引導人們在虛擬社會中互動。


讀到這裡時,眼睛一亮!對了,這段話就是 OwnMyToday 的中心思想。